译文
其一
大自然的化育如转轮,变化无穷,天然雕饰和人工锤炼争相出新。
就算把五百年后的新意都预支了,到了千年之后又成了陈腐的东西。
其二
李白和杜甫的诗篇至今仍然万人传诵,但却不完全适合现在读者的审美情趣了。
历史推陈出新,代代有人才,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引领风气很长时间。
其三
慧眼识珠靠的是独立见解,艺术界闹哄哄地信口雌黄。
矮子看戏,是看不到戏台上表演的,所以他的议论都是人云亦云罢了。
其四
少年时代学作诗,总是觉得遣词造句不能圆润通融,只以为是下的功夫还不够到家。
其一
第一首从正面叙述推陈出新的必要性。首句诗人先以形象的语言写出了历史在前进,时代在更新这个客观规律,写客观世界是“满眼生机”,造化的变迁就像陶人转动制陶的模具。这种以写景、比喻方式议论的写法,使抽象的道理变成了具象直观的图景,从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生机勃勃、欣欣向荣的景象写起,入题自然简捷。次句点明那“满眼生机”的景象,既有大自然的造就(“天工”),更有人力的创建(“人巧”)。然而,无论是大自然或人类,无不在力争创新。“争新”二字,正是全诗的主旨所在。诗人从“争新”的普遍规律这一大处着眼,说明“人巧”也会受到这个规律的制约。自然界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,每时每刻都有新生的事物
这组诗作于清乾隆四十九年(1784)。诗坛上创新和复古两派的交战自宋代以后就从未间断。到了清代,在诗歌创作上也有尊唐和尊宋两派,各不相让,自矜正宗。继“公安派”和叶燮之后,奋起抨击复古主义的代表人物,即是袁枚和他的挚友赵翼。这组论诗绝句就是赵翼阐发“性灵说”主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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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,然有根无树,一岁一生,其性同也。谱云:“产于水者曰草芙蓉,产于陆者曰旱莲。”则谓非草木不得矣。予夏季倚此为命者,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。以芙蕖之可人,其事不一而足,请备述之。
群葩当令时,只在花开之数日,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。芙蕖则不然。芙蕖自荷钱出水之日,便为点缀绿波;及其茎叶既生,则又日高日上,日上日妍。有风既作飘飖之态,无风亦呈袅娜之姿,是我于花之未开,先享无穷逸致矣。迨至菡萏成花,娇姿欲滴,后先相继,自夏徂秋,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,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。及花之既谢,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;乃复蒂下生蓬,蓬中结实,亭亭独立,犹似未开之花,与翠叶并擎,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。此皆言其可目者也。
可鼻,则有荷叶之清香,荷花之异馥;避暑而暑为之退,纳凉而凉逐之生。
至其可人之口者,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。
只有霜中败叶,零落难堪,似成弃物矣;乃摘而藏之,又备经年裹物之用。
是芙蕖也者,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,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。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,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,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? 予四命之中,此命为最。无如酷好一生。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。仅凿斗大一池,植数茎以塞责,又时病其漏。望天乞水以救之,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。
桐城姚鼐顿首,絜非先生足下:相知恨少,晚通先生。接其人,知为君子矣;读其文,非君子不能也。往与程鱼门、周书昌尝论古今才士,惟为古文者最少。苟为之,必杰士也,况为之专且善如先生乎!辱书引义谦而见推过当,非所敢任。鼐自幼迄衰,获侍贤人长者为师友,剽取见闻,加臆度为说,非真知文、能为文也,奚辱命之哉?盖虚怀乐取者,君子之心。而诵所得以正于君子,亦鄙陋之志也。
鼐闻天地之道,阴阳刚柔而已。文者,天地之精英,而阴阳刚柔之发也。惟圣人之言,统二气之会而弗偏,然而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论语》所载,亦间有可以刚柔分矣。值其时其人告语之,体各有宜也。自诸子而降,其为文无有弗偏者。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,则其文如霆,如电,如长风之出谷,如崇山峻崖,如决大川,如奔骐骥。其光也,如杲日,如火,如金镠铁;其于人也,如凭高视远,如君而朝万众,如鼓万勇士而战之。其得于阴与柔之美者,则其文如升初日,如清风,如云,如霞,如烟,如幽林曲涧,如沦,如漾,如珠玉之辉,如鸿鹄之鸣而入廖廓。其于人也,漻乎其如叹,邈乎其如有思,暖乎其如喜,愀乎其如悲。观其文,讽其音,则为文者之性情形状,举以殊焉。
且夫阴阳刚柔,其本二端,造物者糅,而气有多寡进绌,则品次亿万,以至于不可穷,万物生焉。故曰:“一阴一阳之为道。”夫文之多变,亦若是也。糅而偏胜可也;偏胜之极,一有一绝无,与夫刚不足为刚,柔不足为柔者。皆不可以言文。今夫野人孺子闻乐,以为声歌弦管之会尔;苟善乐者闻之,则五音十二律,必有一当,接于耳而分矣。夫论文者,岂异于是乎?宋朝欧阳、曾间之文,其才皆偏于柔之美者也。欧公能取异己者之长而时济之,曾公能避所短而不犯。观先生之文,殆近于二公焉。抑人之学文,其功力所能至者,陈理义必明当;布置取、繁简廉肉不失法;吐辞雅驯,不芜而已。古今至此者,盖不数数得,然尚非文之至。文之至者,通乎神明,人力不及施也。先生以为然乎?
惠奇之文,刻本固当见与,抄本谨封还。然抄本不能胜刻者。诸体以书、疏、赠序为上,记事之文次之,论辨又次之。鼐亦窃识数语于其间,未必当也。《梅崖集》果有逾人处,恨不识其人。郎君令甥皆美才未易量,听所好,恣为之,勿拘其途可也。于所寄之,辄妄评说,勿罪!勿罪!秋暑惟体中安否?千万自爱。七月朔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