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田登担任郡守时,恼怒别人触犯他的名字,触犯的人必须要用鞭子抽,于是整个郡的人都把“灯”叫做“火”。正好遇上元宵节张挂灯笼,官吏在集市上张贴告示,说:“本郡依照惯例放火三天。”所以俗语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源于这件事。
注释
作:担任。
笞(chī):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。鞭打,鞭笞,用竹板抽打。
举:全。
州:此指郡。
皆:都。
谓:说。
值:遇到。
上元:农历正月十五,元宵节。
揭榜:张贴告示。
许:允许。
本此:源
燕地寒,花朝节后,余寒犹厉。冻风时作,作则飞沙走砾。局促一室之内,欲出不得。每冒风驰行,未百步辄返。
廿二日天稍和,偕数友出东直,至满井。高柳夹堤,土膏微润,一望空阔,若脱笼之鹄。于时冰皮始解,波色乍明,鳞浪层层,清澈见底,晶晶然如镜之新开而冷光之乍出于匣也。山峦为晴雪所洗,娟然如拭,鲜妍明媚,如倩女之靧面而髻鬟之始掠也。柳条将舒未舒,柔梢披风,麦田浅鬣寸许。游人虽未盛,泉而茗者,罍而歌者,红装而蹇者,亦时时有。风力虽尚劲,然徒步则汗出浃背。凡曝沙之鸟,呷浪之鳞,悠然自得,毛羽鳞鬣之间皆有喜气。始知郊田之外未始无春,而城居者未之知也。
夫不能以游堕事而潇然于山石草木之间者,惟此官也。而此地适与余近,余之游将自此始,恶能无纪?己亥之二月也。